優才計劃的語文能力準則:英語在哪個部分
入境事務處為優秀人才入境計劃(下稱「優才計劃」,英文為 Quality Migrant Admission Scheme,QMAS)公佈申請須知和常見問題(FAQ)。本頁只談其中一小部分:申請須知怎樣處理英語能力的證明。內容取自入境事務處的申請須知英文版(表格編號 ID(E) 982,07/2026)和FAQ 英文版,2026 年 10 月 24 日查閱;本頁的中文術語則依照入境事務處的中文版本,即申請須知中文版(ID(C) 982)和FAQ 中文版。本頁是按這些文件整理的一般資料,並非入境事務處發出的文本,也不是移民意見:你是否符合資格、該提交甚麼文件,只有入境事務處才能決定。
FAQ 指出,綜合計分制(General Points Test)由 12 項評核準則組成,涵蓋六個範疇,包括年齡、學歷、語文能力、工作經驗、全年收入和業務所有權。在申請須知裏,語文能力這個範疇有兩項準則:準則 (4) 看申請人是否具備兩種語言的良好書寫及口語能力,準則 (5) 看申請人是否具備良好的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。本頁只談準則 (5);其他準則和計劃的其他部分不在本頁範圍。
申請須知列明的英語能力證明
與本頁有關的是申請須知三個段落:第 36(a)(ii) 段談英語考試,第 36(a)(iii) 段談書面陳述,第 35 段談語言相關學科的學位。下表按 2026 年 10 月 24 日查閱的內容整理:
| 證明方式 | 申請須知的說法 | 段落 |
|---|---|---|
| IELTS | 整體分數最低 7.0。 | 36(a)(ii) |
| TOEFL | 網上考試(internet-based test)最低 94 分;如果考試在 2026 年 1 月 21 日或之後按 1 至 6 分的計分制進行,則最低 5 分。 | 36(a)(ii) |
| CET-6 | 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(College English Test Band 6,CET-6),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督辦,最低 520 分。 | 36(a)(ii) |
| 語言相關學科的學位 | 一般而言,申請人如持有學士或以上學位,所修讀的學科與語言相關,並明確顯示在畢業證書上,將獲認可為具備有關語文的能力。申請人如以此作為證明,必須提交申請須知第 29 段所列的證明文件。 | 35 |
| 書面陳述 | 申請人須提交書面陳述,詳述其接受中文及/或英文的培訓,以及使用中文及/或英文的情況,並附上文件支持,例如經核證的大學成績單,或大學發出、說明授課語言為中文或英文的信函。 | 36(a)(iii) |
申請須知引入這幾項考試時,英文版的字眼是「acceptable test results include」,中文版作「可接納的評核試成績包括」,即以舉例的方式列出。至於其他考試是否也獲接納,本頁無法說明,請向入境事務處查詢。
申請須知的 IELTS 一行說了甚麼,沒有說甚麼
該行只有一個數字:整體分數最低 7.0。按字面理解,該行沒有訂明:
- 應考的是 IELTS Academic 還是 IELTS General Training;
- 每項技能(Listening、Reading、Writing 和 Speaking)的最低分;
- 成績可以有多舊,即有效期;
- 以某種方式應考(例如 IELTS Online)是否可接受。
所以本頁一項都不補上。請不要從其他國家的規定或本網站的其他頁面借用答案,而是向入境事務處查詢,或閱讀最新的申請須知。想了解 Academic 和 General Training 的分別,請看 IELTS Academic 或 General Training(英文);想知道考試機構對 IELTS Online 的說法,請看香港的 IELTS Online。本頁的 7.0 是入境事務處的數字,不是 Band Booster IELTS 或 Mike 老師的,本頁也沒有說達到 7.0 就會令入境事務處滿意。
哪些人無須提交證明
申請須知第 33 段說明,評估申請人的中文或英文語文能力時,申請人須提交第 35 和 36(a) 段所列的證明文件,除非其母語是中文(普通話/廣東話)或英文,並且是以中文(普通話/廣東話)或英文為官方語言(official language,或具同等地位)的國家或地區的國民或公民。
這項例外有兩個部分:母語,以及國籍或公民身份。你是否屬於這個情況,由入境事務處判斷,本頁不能代答。
已提交證明,入境事務處仍可要求考試
第 37 段說明,即使申請人已提交第 35 至 36 段所述的證明文件,如果那些證明未能令入境事務處信納申請人具備有關語文能力,入境事務處仍可要求申請人參加認可的語文考試,或入境事務處指定的其他語文考試,費用由申請人自付。
以下一點是本頁自己的觀察,並非申請須知的字眼:提交學位或書面陳述,並不排除日後被要求應考,所以預先知道考試是怎樣的,也有好處。本頁不列出考試費用或考期;費用和考期請看考試機構自己的網頁,香港 IELTS 報名須知則說明身份證明文件和考試日的規定。
申請資格門檻
FAQ 英文版把 passing threshold 的現行數字列為「6 out of 12」,中文版則稱現行的申請資格門檻為符合 12 個評核準則的其中 6 個,並指出門檻或會不時更改,不作事先通知。這是 2026 年 10 月 24 日查閱時的情況,請到FAQ 中文版或英文版核對現行規定。本頁不解釋各項準則怎樣評核,也不表示某個 IELTS 成績會符合哪一項準則或達到門檻。
IELTS 整體 7.0 在考試上代表甚麼
IELTS 為 Listening、Reading、Writing 和 Speaking 四項技能各給一個 band,由 0 至 9,以半分為單位。整體分數是四項分數的平均,再湊整至最接近的半分:平均數的小數部分是 .25,進位至下一個半分;小數部分是 .75,進位至下一個整數分。所以整體 7.0 說的是平均數,不同的單項組合都可以得出同一個整體分數。
下表用虛構的單項分數演示計算,它們不是任何人的成績,也不是預測:
| Listening | Reading | Writing | Speaking | 平均 | 整體分數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7.0 | 7.0 | 7.0 | 7.0 | 7.0 | 7.0 |
| 7.0 | 7.0 | 6.5 | 6.5 | 6.75 | 7.0(.75 進位至下一個整數分) |
| 8.0 | 8.0 | 6.0 | 6.0 | 7.0 | 7.0 |
最後一行顯示,整體分數可能掩蓋單項的差異。申請須知的 IELTS 一行只訂明整體分數,沒有單項分數,所以本頁不說入境事務處會不會看各個部分的分數,也不補上任何數字。想試算自己的分數,可以用 IELTS 分數計算器(英文)。
一對一課堂能做甚麼,不能做甚麼
Band Booster IELTS 是私人補習服務,不是移民顧問或代理,不是考試中心,不處理考生報名,與入境事務處也沒有任何關係。它不能告訴你的申請、英語能力證明或任何分數能否令入境事務處滿意,也不替你準備或檢查優才計劃的文件。
它做的是教授 IELTS。Mike 老師持有劍橋 CELTA 證書,身在河內,本人 IELTS Speaking 8.5;每一堂他都親自任教,一對一,經 Google Meet 以英語即時進行,課堂只用英語,不用廣東話。詳情見關於 Mike(英文)。課堂可以涵蓋:
- Listening 和 Reading:Listening 30 分鐘、40 題、4 個部分,錄音只播一次;Reading 60 分鐘、40 題、3 個部分。見 Listening 輔導和 Reading 輔導(英文)。
- Writing:Task 1(至少 150 字)和 Task 2(至少 250 字),對照公開的評分準則批改,回饋在課堂上即時給你;Task 2 在 Writing 分數中的比重是 Task 1 的兩倍。見 IELTS Writing 回饋(英文)。
- Speaking:按真實考試的形式練習 Part 1、2、3,回饋即時給你。見 IELTS Speaking 輔導(英文)。
以上英文頁面是為越南學生而寫,頁內如有價錢,都是越南的價錢。
正式課每節 60 分鐘;首次預約也可以選擇需付費的 30 分鐘試堂,限一次。沒有訂閱,也沒有需要承諾購買的套餐。課後帳戶內有書面進度筆記,課堂可按要求錄影。香港全年比河內快一小時,預約頁按你的時區顯示時段,付款前以你所在地區的貨幣顯示價錢。想知道課堂在香港如何進行,請看香港 IELTS 一對一網上補習。不承諾任何分數:進度視乎你的起點,以及兩堂之間你自己做了多少練習。
引用本頁之前
- 打開申請須知和 FAQ,把它們現在的說法和本頁比較;尤其是申請資格門檻,可以不時更改而不作事先通知。對於 IELTS 一行沒有交代的幾點,即考試版本、單項分數和成績可以有多舊,請向入境事務處查詢,或閱讀最新的申請須知。
- IELTS 要向考試機構報考,不是向 Band Booster IELTS。香港電腦模式 IELTS整理了考試機構對考試形式的說法。
- 香港另有一項針對英文教師的規定同樣涉及 IELTS,另有專頁說明,並不屬於優才計劃:香港英文教師語文能力要求(LPR)。大學入學和學生簽證是另一回事,請看 IELTS 留學分數(英文)。